成语接龙(逆接)
相关成语
| 成语 | 解释 |
|---|---|
| 王佐之材 | 佐:辅助。指有辅佐帝王创业治国的才能。 |
| 王侯将相 | 泛指封建社会中位尊、禄厚、权重、势大的贵族。 |
| 王八羔子 | 清·刘鹗《老残游记》第19回:“吴二浪子那个王八羔子,我们在牢里的时候,他同贾大妮子天天在一块儿。” |
| 王公大人 | 国君重臣。后泛指高官贵人。 |
| 王公贵人 | 泛指达官贵人。 |
| 王公贵戚 | 泛指皇亲国戚。 |
| 王司敬民 | 王:君主;司:主持。君王主持国家的职责在于尊重老百姓。 |
| 王后卢前 | 指诗文齐名。 |
| 王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 | 王子:借指有权势的人;庶民:平民百姓。有权势的人犯法,和老百姓一样处以罪刑。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 |
| 王子犯法,庶民同罪 | 王子犯了法,和老百姓一样处以罪刑。指王法对于王子、平民是一样的。 |
| 下车泣罪 | 罪:指罪犯。下车向遇见的罪犯流泪。旧时称君主对人民表示关切。 |
| 不测之罪 | 指大罪,死罪。 |
| 不知者不罪 | 罪:责备,怪罪。因事先不知道而有所冒犯,就不加怪罪。 |
| 以功赎罪 | 用功劳抵消罪过。 |
| 低头认罪 | 低下头承认自己的罪行。 |
| 作奸犯罪 | 为非作歹,干犯律条。 |
| 傅致其罪 | 傅:同“附”。指虚构罪名,陷害无辜。 |
| 公冶非罪 | 形容无辜蒙冤或入狱。 |
| 兴师见罪 | 发动军队,声讨对方罪过。也指大闹意见,集合一伙人去上门责问。 |
| 兴师问罪 | 发动军队,声讨对方罪过。也指大闹意见,集合一伙人去上门责问。 |
| 为王称霸 | 比喻专横跋扈,蛮不讲理。 |
| 乃心王室 | 乃:你的;王室:指朝廷。本意是忠于朝廷。后比喻爱国。 |
| 买王得羊 | ①指想买王献之字,却得到了羊欣的字。意为差强人意。②指摹仿名人的字画虽然逼真而终差一等。 |
| 二帝三王 | 二帝:唐尧、虞舜;三王:夏禹、商汤、周文王。指古代帝王。 |
| 人多成王 | 人多势力大就可以当首领。 |
| 侯王将相 | 王侯、武将和文臣。指古代统治阶级的上层代表势力。 |
| 公子王孙 | 旧时贵族、官僚的子弟。 |
| 内圣外王 | 指一方面具有圣人的才德,一方面又能施行王道。这是道家的政治思想。 |
| 勤王之师 | 勤王:起兵救援君王;师:军队。古时君主受到内乱外患的威胁,其臣子前来救援的军队。 |
| 千乘之王 | 千:极言其多。指天子。 |
| 一塌刮子 | 总共加在一起。 |
| 一子出家,七祖升天 | 借喻一人得势,全家沾光。同“一子出家,九祖升天”。 |
| 一子出家,七祖昇天 | 借喻一人得势,全家沾光。同“一子出家,九祖升天”。 |
| 一子出家,七祖昻天 | 借喻一人得势,全家沾光。同一子出家,九祖升天”。 |
| 一子出家,九祖升天 | 指子孙中有一人出家,祖宗都能升天。常用以借喻一人得势,全家沾光。 |
| 一子失着,满盘皆输 | 着:下棋落子。指下棋时关键的一步棋走得不当,整盘棋就输了。比喻关键性问题处理不当,结果导致整个失败 |
| 一子悟道,九族升天 | 九族:本人的父、祖父、曾祖、高祖和子、孙、曾孙、重孙。一个孩子领悟天道,整个家族都能升到天堂去 |
| 一子悟道,九族生天 | 犹言一子出家,九祖升天。借喻一人得势,全家沾光。 |
| 一朝天子一朝臣 | 指一个人上台,下面的工作人员就另外换一批。 |
| 一棍子打死 | 比喻认为没有丝毫可取之处而全盘否定。 |
| 一干人犯 | 指罪犯和有关的人。 |
| 不可侵犯 | 不能侵凌触犯。 |
| 东窗事犯 | 比喻阴谋已败露。同“东窗事发”。 |
| 井水不犯河水 | 比喻各管各的,互不相犯。 |
| 人不犯我,我不犯人 | 犯:侵犯。人家不侵犯我,我也不侵犯人家。 |
| 众怒难犯 | 犯:触犯、冒犯。群众的愤怒不可触犯。表示不可以做群众不满意的事情。 |
| 众怒难犯,专欲难成 | 专欲:一个人的欲望,众人的债怒不可触犯,一人的欲望难于实现。指不能违背多数人的意愿 |
| 作乱犯上 | 犯:冒犯。违抗尊长或朝廷,为悖逆或叛乱的行为。 |
| 作奸犯科 | 奸:坏事;科:法律条文。为非作歹,触犯法令。 |
| 作奸犯罪 | 为非作歹,干犯律条。 |
| 一王之法 | 一王:一代王朝;法:标准。一个时代的规范。 |
| 不二法门 | 不二:指不是两极端;法门:佧行入道的门径。原为佛家语,意为直接入道,不可言传的法门。后比喻最好的或独一无二的方法。 |
| 不公不法 | 不公平待人,不遵守法律。形容为非作歹,仗势欺人的行为。 |
| 不及之法 | 指不适用的法规。 |
| 不变之法 | 不可改变的法则。 |
| 不拘文法 | 拘:拘泥。不拘守成文法令。指处理政务等不受条文限制,关于掌握纲领。 |
| 不法之徒 | 对抗或违反法律的人,歹徒或逃犯,流窜或犯有暴力行为罪行的亡命之徒。 |
| 不法古不修今 | 指不应效法古代,也不应拘泥于现状。 |
| 不法常可 | 法:当做模式、法则;常可:长久被人们认可的成规惯例。不把常规惯例当做永远不变的模式。 |
| 不足为法 | 不值得学习、效法。 |
| 与世俯仰 | 随波逐流,附和世俗。 |
| 与世偃仰 | 偃仰:俯仰。指没有一定的主张,随大流。 |
| 与世推移 | 随着世道的变化而变化以合时宜。 |
| 与世无争 | 世:世人,周围的人。不跟社会上的人发生争执。这是一种消极的回避矛盾的处世态度。 |
| 与世无竞 | 世:世人,周围的人。不跟社会上的人竞争。这是一种消极的回避矛盾的处世态度。 |
| 与世沉浮 | 与:和,同;世:指世人;沉浮:随波逐流。随大流,大家怎样,自己也怎样。 |
| 与世浮沉 | 随波逐流,附和世俗。 |
| 与世长存 | 和世界一起永远存在。多用于赞颂人的功绩和不朽的精神品德。 |
| 与世长辞 | 辞:告别。和人世永别了。指去世。 |
| 与世隔绝 | 与社会上的人们隔离,断绝来往。形容隐居或人迹不到的极偏僻地方。 |
| 清酌庶羞 | 清醇美酒,多样佳肴。指祭奠用品。 |
| 王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 | 王子:借指有权势的人;庶民:平民百姓。有权势的人犯法,和老百姓一样处以罪刑。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 |
| 王子犯法,庶民同罪 | 王子犯了法,和老百姓一样处以罪刑。指王法对于王子、平民是一样的。 |
| 生息蕃庶 | 蕃:繁殖。指生养系列人口。 |
| 谋及庶人 | 谋:计谋,商议;庶人:百姓。与老百姓商量国家大事。比喻广泛征求意见。 |
| 黎庶涂炭 | 形容人们处于水深火热的境地。 |
| 万民涂炭 | 涂:泥淖;炭:炭火。万民如同陷入泥淖坠入火海一般。形容广大百姓陷入极端困苦的境地。 |
| 不羁之民 | 不受束缚的百姓。指不甘就范的人民群众。 |
| 与民休息 | 与:给与,帮助;休息:休养生息。指在长期动乱后,亟需保养民力,复兴经济。 |
| 与民偕乐 | 原指君王施行仁政,与百姓休戚与共,同享欢乐。后泛指领导与群众一起游乐,共享幸福。 |
| 与民同乐 | 原指君王施行仁政,与百姓休戚与共,同享欢乐。后泛指领导与群众一起游乐,共享幸福。 |
| 与民同忧 | 与人民共患难。 |
| 与民更始 | 更始:重新开始。原指封建帝王即位改元或采取某些重大措施。后比喻改革旧状,建立新秩序。 |
| 与民除害 | 替百姓除祸害。 |
| 为国为民 | 指不谋私利,为国家和人民效力。 |
| 为民父母 | 这:作为,充当;父母:即父母官。担任地方行政长官。 |
| 一口同声 | 犹一口同音。 |
| 一口同音 | 犹言众口一词。 |
| 一寸同心缕 | 指结线袋子。比喻夫妻和谐。 |
| 一心同体 | 犹言同心同德。指思想统一,信念一致。 |
| 一心同功 | 同心协力,共赴事功。 |
| 一心同归 | 齐心趋向同一目的。 |
| 一民同俗 | 指使人民的思想风俗齐同。 |
| 一脉同气 | 指出于同源。指同胞兄弟姐妹的亲密关系。 |
| 一视同仁 | 原指圣人对百姓一样看待,同施仁爱。后多表示对人同样看待,不分厚薄。 |
| 一轨同风 | 车轨相同,风俗一致。比喻国家统一。 |
| 下车泣罪 | 罪:指罪犯。下车向遇见的罪犯流泪。旧时称君主对人民表示关切。 |
| 不测之罪 | 指大罪,死罪。 |
| 不知者不罪 | 罪:责备,怪罪。因事先不知道而有所冒犯,就不加怪罪。 |
| 二罪俱罚 | 前后两桩罪过,一并处罚。 |
| 以功赎罪 | 用功劳抵消罪过。 |
| 伐罪吊人 | 讨伐有罪,拯救百姓。常用以作为发动战争的口号。“人”当作“民”,因避太宗讳改。同“伐罪吊民”。 |
| 伐罪吊民 | 伐:讨伐。吊:慰问。讨伐有罪,拯救百姓。常用以作为发动战争的口号。 |
| 低头认罪 | 低下头承认自己的罪行。 |
| 何罪之有 | 即“有何罪”,有什么罪呢?用反问的语气表示清白无辜,没有过错。 |
| 作奸犯罪 | 为非作歹,干犯律条。 |
网友查询